新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由住建部、国土部、交通部于2011年8月11日以“建标[2011]24号”文联合发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目的及意义
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新情况、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交通运输部颁布了一系列新的技术标准、规范、归曾及指南。科学发展观在公路建设中深入贯彻,形成“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公路建设新理念,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公路建设方案选择考虑的重要因素。在这种背景下,为贯彻国家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公路建设用地控制管理,同时,执行公路行业新的技术标准规范,使用地指标适应公路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需要。本次修订对于促进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最大限度保护耕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规范公路建设用地行为,保障公路建设又好又快,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前公路建设用地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沿线设施用地指标偏小的问题比较普遍;
2、公路项目实际用地很多超预审;
3、不适应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城市近郊公路、分离式路基、复杂枢纽互通式立交,以及公路工程各组成部分的比例变化;
4、缺少公路平面交叉、桥梁监控养护设施等的用地指标。服务设施用地指标过于简单且指标偏小。桥梁、隧道用地指标规定不尽合理。未明确规定公路辅道、支线、连接线用地指标的计算方法。
三、主要修订内容
1、取消了原指标按高、中、低值编列的方式,代之以基本指标和调整系数的方式,适应不同的使用条件;
2、增加了更多标准路基宽度总体指标和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3、在总指标中,调整了分项工程内容构成及其含量,提高了桥隧比例。增加了大城市绕城公路、出入口公路及过境公路、具备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以及荒漠区公路的调整系数,同时,还编制了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间距变化对总体指标的调整系数;
4、在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中,增加了分离式路基用地指标、荒漠区及特殊地形地质条件下的调整系数,并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基工程用地指标分开编列;
5、在桥梁工程用地指标中,桥台调整为按路基工程用地指标计算,中桥调整为按桥梁工程用地指标计算;
6、隧道工程用地指标单独编列;
7、在交叉工程用地指标中,增加了相应的用地,根据不同条件编制了互通式立交用地指标的调整系数,对一般互通式立交连接线用地计算范围进行界定,增加了天桥、平面交叉工程的用地指标;
8、在沿线设施用地指标中,服务设施用地指标按路段交通量和大型车比例计算遍列。增加了桥隧监控通信站、桥隧养护管理站用地指标,增加了沿线设施合并设置的规定。
四、新指标的特点和影响
1、节约集约用地措施规定更加具体。新指标对公路建设的各个阶段及其主要环节均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要求。
2、指标使用更加简明。采用基本指标和调整系数的方式使用不同的使用条件,调整了桥梁、隧道用地指标计算规定,增加了必要的公路设施、分项工程的用地指标个数,明确列出指标的编制条件。
3、指标覆盖面更大。新指标按现行公路技术标准规定的标准路基宽度一般值全部编制了总体指标和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丰富了枢纽互通式立交用地指标,增加编制了分离式路基、平面交叉、桥隧监控通信站、桥隧养护管理站、治超站用地指标。
4、指标适应性更强。对大城市绕城公路、出入口公路、过境公路、互通式立交间距变化较大公路等均编制了调整系数;对公路服务设施用地指标按不同等级、不同车道数公路的交通量和大型车比例的不同变化边列,增加了荒漠区地形条件下的用地指标调整系数;此外明确了公路辅道、支线、连接线、改移工程等用地的计算规定。
5、指标控制灵活性提高。新指标增加了公路建设实际征地数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超过预审批复的用地规模的条文,一定程度解决了以前一些项目实际用地超预审属违规的问题;此外,还增加在审查批复的公路用地总指标面积范围内,可适当调整各分项工程的用地面积的条文,也解决了以前一些属违规的问题。
主要影响是:执行新指标后,公路建设从项目立项研究开始就要更加重视占用土地问题,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规模和标准的论证上,要将公路用地作为重要影响因素加以考虑。新指标的数值水平总体比原指标降低,要求的桥隧比例比原指标更高,对公路各项设施节约用地的要求也更高,因此,将带来公路建设造价的增加。
(市公路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