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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11-05-03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什么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简称AIS)由岸基(基站)设施和船载设备共同组成,是一种新型的集网络技术、现代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显示技术为一体的数字助航系统和设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由舰船飞机之敌我识别器发展而成,配合全球定位系统(GPS)将船位、船速、改变航向率及航向等船舶动态结合船名、呼号、吃水及危险货物等船舶静态资料由甚高频(VHF)频道向附近水域船舶及岸台广播,使邻近船舶及岸台能及时掌握附近海面所有船舶之动静态资讯,得以立刻互相通话协调,采取必要避让行动,对船舶安全有很大帮助。

    2.AIS的作用是什么?

    AIS主要有七大功能:

    (1)系统可在无人介入的情况下,主动连续地向合适配备的岸台、其他船舶或航空器提供信息,包括船舶识别、类型、位置、航向、航速、航行状态和其他与安全有关的信息;

    (2)系统能自动接受处理来自他船的操纵和船位信息;

    (3)系统内设测试设备;

    (4)能与AIS岸台交换数据;

    (5)能识别船只、检测和跟踪船舶;

    (6)大大简化了信息的交流量和交流次数;

    (7)提供其他辅助信息以避免碰撞发生。

    3. AIS在内河航行船舶上的配备要求

    内河航行船舶应按下表的要求配备一台A级或B级AIS设备。

配备时间

配备范围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2010年12月31日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3000总吨以上的客船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2011年3月31日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0至3000总吨的客船、1000总吨及以上液货船

不迟于2011年4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500至1000总吨的客船、1000总吨以下液货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不含液货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所有集装箱船

不迟于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至5000总吨的客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总吨至1000总吨的所有船舶(不含液货船)

    4.AIS的设备标准规定

    A级AIS设备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993-2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二部分:通用自动识别系统(AIS)A级船载设备-操作和性能需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B级AIS设备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2287-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DMA)》。

    IEC60945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通用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IEC61161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数字接口。

    5.内河航行船舶配备AIS的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要求

    内河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需经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其中,型式认可工作的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明确厂家技术能力、生产地址、设计依据、适用性能)及初步评估;

    二.送审技术文件及技术图纸等

    (1)系统组成及技术说明书;

    (2)基本原理图及方框图,面板布置图及操作说明书;

    (3)主要单元的技术配置及技术指标的书面文件(带有可与雷达、GPS等其他航行设备信息交换的匹配接口,天线的要求及布置、供电电源等);

    (4)系统性能及功能测试项目及方法(试验大纲)。

    三.型式试验及现场审核

    (1)商讨型式认可实验大纲、现场审核及抽取样机;

    (2)型式试验:试验大纲包括性能试验项目(见上述技术要求)及环境试验要求(IEC60954或船用电工电子产品型式试验指南),经执行认可的船检机构批准、在认可的试验机构进行,完成型式认可试验;

    四.签发型式认可证书。

    经型式认可后,每批产品出厂前生产厂应按认可时确定的检验要求申请产品检验与签发产品证书。

    6.AIS安装检验的图纸及资料检查的要求

    对于新造船舶,下列图纸应与其他船舶图纸一起送审;对于现有船舶,下列图纸应一式两份送船检机构审查,审查后一份供船检机构存档,一份退还送审单位。

    AIS布置图,应包括:

    (1) AIS设备安装位置

    (2) AIS收发天线及内置和外置的GNSS天线位置,GNSS天线相对于艏艉及左、右舷舷侧的位置距离应在图纸上清楚表明。

    AIS系统图,至少应包括:

    (1)AIS设备各组成部分及外接设备连接的原理框图。

    (2)连接线路及其接口的型号、规格。

    (3)主、应急电源的供电线路。

 

(市地方海事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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