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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吕水庚等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答复
发布日期:2011-07-2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交复[2011]第02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239号的会办意见

 

    市公安局:

 

    吕水庚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夜间行车强(远)光灯使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配合贵局加强夜间行车强(远)光灯使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将主动作为,严格执行《汽车氙气金卤灯改装市场管理规定(暂行)》要求,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特别是汽车用品装饰店的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规更换车辆设施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上严格把关,对违规改装的车辆进行备案,并及时向贵局进行通报。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强化源头教育,要求驾校加大对安全行车的培训力度,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意识。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顾 远

    联系电话:85682150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Ο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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