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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09-05-0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公安局:


    孙建荣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合力整治老孟河地区农用改装车”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目前,在我市老孟河地区有大量农用车从事矿石等建材运输,大部分是外省市农机部门核发的牌照,车况比较差且又进行了非法改装,“抛、洒、滴、漏”和超载现象严重,给公路造成了严重损害, 239省道、338省道等几条干线公路因超限超载出现了严重的病害,大大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相继提前进行了大修或改造。


    4月8日,省公安厅、发改委、交通厅、农机局、安监局等八部委联合发文(苏公通〔2009〕66号),要求加强对变型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车辆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的监督,进行道路安全专项治理,并提请政府出台加强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多部门齐抓共管,坚决遏制农用车非法营运行为:


    一是依托路政管理日常巡查和现有的5个超限检查点,依据《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加强对从事运输业务的农用车严重超限和“抛、洒、滴、漏”现象进行整治。


    二是各级运输管理机构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依据《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王卫东、欧阳云

    联系电话:85682155


常州市交通局

二ΟΟ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相关链接:2009年建议提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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