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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辖区开展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标准专项检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5-05-29

    5月27日,常州市地方海事部门联合常州海事在辖区魏村、小河、圩塘三个通江口门水域,对停靠船舶开展最低安全配员专项检查。

 

    自2015年1月1日起,内河1000总吨以下普通干散货舶舶最低安全配员实施新标准,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换发过渡期为一年。为认真贯彻执行该新标准,常州地方海事部门根据部省要求,自5月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中,海事人员除对船舶配员证书进行专项检查外,还将相关要求、换发时间及法律规范明确告知仍持有旧版船舶配员证书的船员,并登记在案,提醒船员必须在限定的过渡期内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配员证书,过渡期满后如发现未换发新版配员证书的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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