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地方海事调整航行通告发布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
| 发布日期:2014-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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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航行通告发布工作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促进航运业安全发展,部海事局决定自9月26日起改进航行通告发布方式,取消企业通过报刊发布航行通告的强制性要求,并规定发布航行通告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常州市地方海事局积极迅速落实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方式向辖区相关单位和人员宣传告知调整规定,并在以文件形式发布航行通告、通过中国海事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通告内容的同时,通过本单位网站专栏、微博、微信、12395平台短信以及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公布最新航行通告,不断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简化办事流程,优化信息服务功能,努力为相关权利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及时的服务,维护辖区水域通航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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