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公路部门加强行政指导 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发布日期:2013-08-15

    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提升公路依法行政水平, 常州公路部门通过制定三项行政指导工作制度,构建事前重点指导、事中即时指导、事后回访指导的工作机制,全力、全面、全程推进公路行政指导工作。

 

    一是重点项目行政指导制。公路部门定期公布重点项目行政辅导信息;相对人可申请公路部门进行辅导或公路部门根据重点项目情况主动提供辅导;公路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定《重点项目行政辅导书》、制定辅导方案并对项目单位主动上门重点辅导,同时将相关文书进行归档。

 

    二是执法监管行政指导制。公路部门在执法监管中发现相对人有需要本部门建议、劝勉、提示、警示、纠错的情况时,及时发放建议书、劝勉书、提示书、警示书、纠错书进行指导。针对不同对象发放《公路行政指导手册》等资料,进行监管要求普遍提示,发放手册应制作记录,同时推出电子版本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扩大指导层面。

 

    三是重大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制。在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基础上,结合廉政监督回访内容,实施《重大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办法》。回访时,执法人员携带《重大案件行政指导回访表》,记录相对人违法行为改正情况,了解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督促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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