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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作出首例违法超限运输追责处罚
发布日期:2012-12-07

    今年以来,常州市公路、运管部门构建了超限运输联合治理框架,实施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信息抄告制度,由运管部门进行后续追责处罚。11月20日,市公路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六十六条规定,将已达到法定处罚限值的本市四家运输企业和一名车辆驾驶人信息进行汇总,向市运管部门作出了抄告并提供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处罚案卷。11月22日,市运管部门对上述涉案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宣传了国家有关治理超限超载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超限运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同时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的规定,由企业负责人自愿填写了《道路运输证》注销表格,注销了其中2辆涉案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解聘了相关车辆驾驶人。

 

    这是自《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常州市通过超限治理联合机制作出的首例追责处罚。通过加大路面治超力度、依法吊销车辆营运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和责令运输企业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手段,交通部门合力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护路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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