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〇一一年度常州市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分配方案 |
| 发布日期:2012-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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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预拨2011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1〕108号)、《关于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1〕449号)、《关于下达2011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2〕148)文件精神,我市运管部门组织对辖市范围内的出租车企业行驶里程、营运时间、油耗情况进行了深入统计和认真核查。按照谁用油谁享受补贴的的原则,2011年度的燃油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一、补贴对象
(一)2011年度常州市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预拨资金补贴按1—6月份登记在册并实际营运的车辆先平均分配,年终再按照总补贴金额、全年实际营运时间进行测算后,多退少补。
(二)2011年度常州市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补贴对象是2011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并实际营运的出租汽车经营者。
(三)2011年度常州市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清算资金补贴对象是2011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并实际营运的出租汽车经营者。
二、补贴标准
(一)2011年度常州市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预拨资金根据合法营运的出租车平均按每辆3492元的标准计补。
(二)2011年度常州市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根据合法营运的出租车平均按每辆3118元的标准计补,具体每辆出租车的油价补贴按其全年实际营运时间计算补贴金额。
(三)2011年度常州市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清算资金根据合法营运的出租车平均按每辆6915元的标准计补,具体每辆出租车的油价补贴按其全年实际营运时间计算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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