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普通公路三举措贯彻实施收费新政策 |
| 发布日期:2023-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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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实施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的通知》要求,4月1日起,对进出我省连云港港、太仓港、南京港、南通港的集装箱车辆在全省普通公路收费站给予ETC通行费5折优惠;对进出省内中欧(亚)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车辆继续通过我省普通公路收费站将全免车辆通行费。 我市公路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政策实施,着力推动助企减负政策落地见效,帮助市场主体降成本、复元气、增活力。一是强化政策解读。组织一线收费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深入交流讨论,提高政策理解和执行力。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做好新政策宣贯,提高公众认知度,确保惠民政策精准执行到位。三是强化政策执行。积极向过往司乘答疑解惑,提升收费窗口服务意识,对符合上述新政的通行车辆及时做到服务热情、快速引导,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的通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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