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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发布日期:2018-08-31

 

  《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自2017年以来,经过多次调研、修改,广泛征求意见。近日,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顺利通过。

    该条例秉持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安全出行的理念,进一步细化了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在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明确了管理体制和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强化了公交专用道、场站、站台等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运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乘客权益进行了规范,回应了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公交出行需求,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将为我市公共汽车客运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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